上海生育保险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
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
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3、妊娠3个月以下
流产或者患子
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
保险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
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1、
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2、符合
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
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生育
妇女缴纳
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下列办法计发: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
养老保险费缴费
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个体
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超过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失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本市同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生育妇女缴纳
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下列办法计发: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2、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超过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或者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本市同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兼职编辑:范炯佳)
上海生育保险关于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
上海生育保险规定已下人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3、具有本
上海生育保险生活津贴的规定
上海生育保险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保险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在2011年3月24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但生育保险金仍然是按2892计算的。上海生育保险报销多少?在2011年3月24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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