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4 19:23:04

首页 > 生活 > 栏目 > 正文

职业病一级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项目有哪些

BY:大叔18岁 2024-07-04 19:23:04 113 ℃


一、职业病一级赔偿标准

  一级职业病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职业病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职业病赔偿项目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十二)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本条例施行后,国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作出调整时,从其规定。

  实践中,我们可以把职业病当做是特殊的工伤,此时对职业病的赔偿那么就适用对工伤的赔偿,在具体赔偿项目方面也与工伤赔偿的项目大致相同,如:医疗费、康复费以及生活补助费等等。

三、职业病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

  中国政府规定诊断为法定(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给予经济赔偿,因此,也有称这类疾病为需赔偿的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四、职业病的主要类型

  按照2011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2013年12月30日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它包括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分别是:

  1. 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2. 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等。

  3. 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 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 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 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9. 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 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 、金属烟热等

  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艾滋病职业暴露纳入职业病

但近来年,艾滋病职业暴露也被纳入其中。有调查现在,我们谈虎色变的艾滋病在这两种职业中高发。艾滋病是职业病,看到这个,大家可能会觉得很不可思议,但这就是事实,因为《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已经将艾滋病职业暴露归纳其中。医护人员、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可能因接触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而面临“职业暴露”,存在被感染的风险。为避免治疗推诿,原卫生部就曾建议把艾滋病职业暴露列入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职业病的类型

一、职业病的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在生产

艾滋病职业暴露_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

艾滋病职业暴露限定的人群患有艾滋病的概率其实跟职业也有关系,那么艾滋病职业暴露限定的人群有哪些呢?艾滋病职业暴露,指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因职业活动被HIV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或携带HIV的生物样本、废弃物污染了皮肤或者黏膜,或者被含有HIV的血液、体液污染的医疗器械及其

Hash:890b9702fbd869b68c8f36c032208619b382c239

【声明】本文由用户大叔18岁发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