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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保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去哪办理?
参保人持户口本到最后一次办理医保登记缴费的参保单位,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和补收业务。
具体可咨询(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电话:0532-85770358。 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税务”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
各区市医保咨询电话
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机构名称咨询电话市
医保中心0532-85770358
市南分中心
0532-85710157
市北分中心
0532-85620095
李沧分中心
0532-84650223
崂山区医保经办机构
0532-88997557
西海岸新区医保经办机构
0532-86166186
城阳区医保经办机构
0532-58659920
即墨区医保经办机构
0532-88512393
胶州市医保经办机构
0532-82212393
平度市医保经办机构
0532-88361291、0532-88373839
莱西市医保经办机构
0532-66035833
青岛职工医保缴费后多久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单位中断缴费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支付其职工的医保待遇;参保单位自补齐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恢复其职工医保待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但中断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时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在此之前,未及时参保缴费或中断参保缴费的居民,参保时仍按有关规定进行补缴并享受待遇。
青岛参加过职工医保的还能参加居民医保吗?
已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或已在其他地区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不可重复参保。起薪当月实际发放工资不满月的,应当折算成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2022年9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医保缴费执行新基数上下限标准,即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
青岛居民医保已经重复参保的怎么办?
1、已在另一地区参保,需要在青岛市重新参保的,必须先将原户籍地的参保关系“暂停”,其中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可以通过原参保地“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理,在单位参加的职工医保“停保”,需原参保单位办理。2、青岛市外出到其他地市上大学并参加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需先将本地医保“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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