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30 19: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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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育保险指南

BY:Maeve 2024-06-30 19:16:30 458 ℃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一、参保范围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为6‰。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不需另行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采取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捆绑缴费的方式,生育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统一核定,由市地方税务部门合并征收。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如两个险种出现一个险种欠费,则两个险种同时停止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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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育保险待遇

1、自2010年12月1日起,新参保单位或已参保单位新录用的人员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待遇;连续缴费不满十个月的,自缴费次月起只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不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待遇。

2、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3、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分娩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就医和医疗机构实行定点管理的办法,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执行,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补贴,不设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

五、妊娠分娩

参保人员需进行妊娠检查和早、中期产前检查的,应持卡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进行,医疗费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

参保人员晚期(28周后)产前检查及分娩的,需持《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孕妇保健手册》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所医院作为本人晚期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医院,并与选定医院签订《生育保险选定定点医院确认书》。定点医院一旦选定,原则上不予更改。在选定医院 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分娩出院后,由选定医院按规定的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早、中、晚期产前检查时应妥善保管医疗费收据及医疗费用明细,以免因收据丢失影响抵减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

六、流产、引产及计划生育手术

参保人员引产、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持《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中选择一所医院作为本人引产、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一旦选定,原则上不予更改。治疗结束后,由定点医院按规定的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七、妊娠引起严重并发症、合并症的治疗

因妊娠引起严重并发症、合并症,并符合住院标准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管理。

八、转诊、转院

参保人员因严重并发症、合并症需转院生育的,须由定点医院办理网上转院申请,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审批。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育津贴

参保人员在本人原选定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参保人员应享受的生育医疗费补贴,待参保人员在新转入的定点医院医疗终结或分娩后,再由新转入的定点医院按规定的补贴标准抵减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如果抵减金额未达到补贴标准,由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按规定时间报市医保局或各所属分局申领差额部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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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非选定医院急诊、急救

参保人员因急诊、急救在非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或分娩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持《住院通知单》、《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按规定到市医保局或各所属分局办理登记手续。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登记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分娩后,由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按规定时间报市医保局或各所属分局申领。

十、异地就医

长期在外地工作(派出机构)、探亲(夫妻两地分居、双方父母家)的参保人员需在生育前到市医保局或各所属分局办理申请异地就医手续。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分娩后,由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按规定时间报市医保局或各所属分局申领。

办理异地就医所需资料:

1.《异地生育申请表》(一式两份)。

2.女方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女方未就业由所在社区出具。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引产,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出具《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长期在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在单位出具的《异地生育申请表》上另需加盖派出机构的公章。

投靠配偶的另需提供:1、男方单位出具的《夫妻两地分居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男方未就业由所在社区出具。2、男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男方户口不在当地,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3、男方房产证复印件,如男方在当地无房产,居住在父母家或亲属家,需提供房主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社区证明;如户口在居住的亲属家,不用提供社区证明;男方租房,需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社区证明。4、男方为现役军人的,需提供军队政治部开具的《夫妻两地分居证明》和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靠双方父母的另需提供:1、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的房产证复印件。3、如户口不与父母在一起,需提供社区证明。

注:以上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均用B5纸复印或打印。了解自己参保的所在地区的生育政策条例,这样就可以保障我们的权益不会受到侵害,同时自己也有了这个意识。

(兼职编辑:谢颖妍)

沈阳市生育保险指南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一、参保范围沈阳市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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