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2 04: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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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特殊情况孕妈妈必须终止妊娠?

BY:Badia 2024-11-02 04:24:59 611 ℃

生育一个健康漂亮的宝宝是许多女性梦寐以求的事情,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她们不得不放弃做妈妈的权利。专家认为,在女性妊娠28周以后,如果出现以下特殊情况,那么为了确保母体的安全或者使胎儿及时脱离宫内的险境,必须终止妊娠,实施引产手术。那么这些特殊情况都有哪些?

孕妇哪些异常情况必须终止妊娠

1、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症,是怀孕5个月后出现高压、浮肿、蛋白尿等一系列症状的综合征,严重时会出现抽搐昏迷甚至死亡,医学上称为“子痫”。年轻初产妇及高龄初产妇、有家族史,如孕妇的母亲妊高征病史者患妊高症的几率更高,发病时间一般是在妊娠20周以后,尤其在妊娠32周以后最为多见。

妊高症患者常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上腹部疼痛等,严重的可在产前、产时或者产后发生抽搐、昏迷。一旦孕妇出现妊高症,必须要及时治疗,若是治疗无效,则建议孕妇引产

2、慢性肾炎患者

慢性肾炎患者怀孕易使肾功能进行性减退,如果怀孕前或怀孕早期已存在肾功能减退,后期多数会发生尿毒症,几乎是不可能正常妊娠和分娩。因此,慢性肾炎活动期、慢性肾炎伴有严重高血压慢性肾功能不全妇女不宜生育。

但是也并非所有慢性肾炎患者都不能怀孕。经过肾脏活检认为,肾脏病理类型是微小病变、轻度系膜增生或者轻度膜性肾病,没有明显的肾间质损害和血管病变的患者,在严密医疗监护观察下可以怀孕。不过这些女性怀孕后要积极复诊,在孕前期应每两周到肾内科复诊一次;32周以后每周一次。如发现肾功能进行性下降而且通过治疗不能逆转,则应立刻终止妊娠。

3、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

一般来讲,糖尿病患者的怀孕问题 应该由产科医师内分泌科医师经过协商后决定。因为怀孕会使糖尿病的病情加重,容易导致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严重的还会发生胎死宫内的情况。此外,患糖尿病的孕妇,胎儿往往较大,容易出现难产死胎。即使顺利娩出,也容易出现新生儿低血糖症呼吸困难等。

孕妇哪些异常情况必须终止妊娠

4、孕妇羊水过多

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剧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结果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饮食,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5、胎儿严重畸形或不能生存

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也需立即引产。

6、胎儿宫内死亡

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应立即引产,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

准妈妈感染风疹应终止妊娠

专家解答判断是否为风疹:发热1天即出现皮疹,注意摸摸耳后、颈后或枕后有无肿大淋巴结,便可推测是不是得了风疹。风疹是由风疹病毒引起的出疹性传染病,其主要表现就是发热、皮疹。及时终止妊娠:早孕准妈妈若确诊为风疹感染,应行人工流产术终止妊娠。

感染风疹准妈妈应终止妊娠

因为在准妈妈怀孕初期,风疹病毒可通过母体传染给胎宝宝,并有很高的几率引起先天性耳聋、心脏异常、白内障等。接种前应进行风疹病毒抗体检测。患有急性或慢性疾病、发热或有过敏史的准妈妈不能接种风疹疫苗。准妈妈注射风疹活疫苗后至少3个月内不宜怀孕。

孕期准妈妈注意:终止妊娠要谨慎

B超检查有细微异常是否要终止妊娠?在孕期怀孕20周时的产期检查超声波,是初级超声波,只检测出某种重大的缺陷,并不是高级超声波。初级超声波由一般技术人员就可操作,而非由专业医生执行,大多是看胎儿的头围、腹围、大腿骨及羊水量等,费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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