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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第三十八条 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
第四十条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材料: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其他必要材料。
材料形式:纸质,材料类型:原件。
线下受理地点:河间市住建局保障科403室
咨询电话:0317-3239037
河间市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指南
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线下受理地点:河间市住建局保障科403室咨询电话:0317-3239037
青岛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有多少?
申请条件申请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获得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1、具有青岛市户籍;2、2021年1月1日以后,在青岛市首次就业创业、首次办理就业登记并在申请前及获得补贴期间均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自申请之日起,全日制学校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4、申请人已租赁住房且申请人家庭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注册地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建德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条件一览
建德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条件1.申请人具有建德市户籍1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0183元;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建德市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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