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膳的药物配伍禁忌,遵循中药本草学理论,一般参考“十八反”和“十九畏”。“十八反”的具体内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十九畏”的具体内容是: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1.配伍禁忌
猪肉:反乌梅、桔梗、黄连;合苍术食,令人动风;合荞麦食,令人落毛发,患风病;合鸽肉、鲫鱼、黄豆食,令人滞气。
猪肝:同荞麦、豆酱食,令人发痼疾;合鲤鱼肠子食,令人伤神;合鱼肉食,令人生痈疽。
以上中药与食物配伍禁忌。是古人的经验。值得重视。所以,在烹调药膳时,应当加以注意。至于这些中药与食物的配伍禁忌的科学道理,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
2.服药食忌
服药食忌,也是根据古代医药学家的经验记载的。
元代饮膳太医忽思慧说:“但服药,不可多食生芫荽及蒜杂生菜,诸滑物肥猪肉、犬肉、油腻物、鱼脍腥 膻等物。
药食禁忌忌:
有藜芦勿食腥肉。
有牡丹勿食生芫荽。
有商陆勿食犬肉。
有空青、朱砂勿食血(凡服药通忌血)。
有鳖甲勿食苋菜。
有天门冬勿食鲤肉。
3.食物忌食
面有臭气不可食。
生料色臭不可用。
饭锼不可食。
煮肉不变色不可食。
诸肉非宰杀者勿食。
诸肉臭败者不可食。
猪羊疫死者不可食。
羊肝有孔者不可食。
诸鸟自闭口者勿食。
虾不可多食,无须及腹下丹,煮之白者皆不可食。
诸肝青者不可食。
九月勿食犬肉,伤神。
诸果落地者不可食。
诸果虫伤者不可食。
磨菇勿多食,发病。
榆仁不可多食,令人瞑。
樱桃勿多食,令人发风。
葱不可多食,令人虚。
芫荽勿多食,令人多忘。
竹笋勿多食,令人发病。
木耳赤色者不可食。
4.食物相反
马肉不可与仓米同食。
马肉不可与苍耳、姜同食。
猪肉不可与牛肉同食。
羊肝不可与椒同食,伤心。
兔肉不可与姜同食。
羊肝不可与猪肉同食。
羊肉不可与鱼脍酪同食。
猪肉不可与芫荽同食,烂人肠。
马奶子不可与鱼脍同食,生癥瘕。
鹿肉不可与虾同食。
麇肉脂不可与梅、李同食。
牛肠不可与犬肉同食。
鸡肉不可与鱼汁同食,生癥瘕。
鹌鹑肉不可与猪肉同食,面生黑。
鹌鹑肉不可与菌子同食,发痔。
野鸡不可与荞面同食,生虫。
野鸡蛋不可与葱同食,生虫。
雀肉不可与李同食。
鸡蛋不可与龟肉同食。
鸡蛋不可与生葱、蒜同食,损气。
野鸡不可与鲫鱼同食。
鸭肉不可与龟肉同食。
野鸡不可与猪肝同食。
鲤鱼不可与犬肉同食。
野鸡不可与鲇鱼同食,食之令人生癫疾。
鲫鱼不可与糖同食。
黄鱼不可与荞面同食。
虾不可与猪肉同食,损精。
虾不可与糖同食。
虾不可与鸡肉同食。
黄豆不可与猪肉同食。
黍米不可与葵菜同食,发病。
杨梅不可与生葱同食。
柿、梨不可与蟹同食。
李子不可与鸡蛋同食。
枣不可与蜜同食。
李子、菱角不可与蜜同食。
葵菜不可与糖同食。
生葱不可与蜜同食。
莴苣不可与酪同食。
竹笋不可与糖同食。
蓼不可与鱼脍同食。
苋菜不可与龟肉同食。
韭不可与酒同食。
苦苣不可与蜜同食。
薤不可与牛肉同食,生癥瘕。
芥末不可与兔肉同食,生疮。
常见药膳的配伍禁忌一、药物配伍禁忌药膳的主要原料之一是中药。目前临床应用的5,000多种常用中药中,有五百余种可作为药膳原料。如冬虫夏草(冬虫夏草食品)、人参(人参食品)、当归、天麻、杜仲、枸杞子等。这些药物在与食物配伍、炮制和应用时都需要遵循中医理论,使它们之间的作用互相补充、协调,否则就会出现差
药膳的药物配伍禁忌,遵循中药本草学理论,一般参考十八反和十九畏。以上中药与食物配伍禁忌。至于这些中药与食物的配伍禁忌的科学道理,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诸果虫伤者不可食。牛肠不可与犬肉同食。鸡肉不可与兔肉同食,令人泄泻。虾不可与猪肉同食,损精。黍米不可与葵菜同食,发病。
老年人由于身体的抵抗力下降,要经常的吃药,那么西药是没有中药好的,单思老年病人要提防中草药的“圈套”的主要注意事项有:中药的配伍与配伍禁忌。中药的配伍与配伍禁忌凡对中药进行一定方法的加工炮制,并制成一定的剂型,应用于临床病人的,均可称为方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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