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6 23: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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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服药时饮食禁忌有哪些男性养生保健

BY:Karli 2024-07-16 23:30:50 379 ℃

每当我们生病去看医生时,医生在开完药后,总忘不了交代我们在饮食上要注意些什么,那么医生特别是中医,都是根据些什么告诉我们的饮食禁忌的呢?其实广义上的饮食禁忌涉及到食物与体质、地域、季节、年龄、病情,以及饮食调配、用法、用量等方面,狭义的饮食禁忌概念指饮食与病情、药物方面的禁忌。那么具体都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患病期间的一般饮食禁忌

病证的饮食宜忌是根据病证的寒热虚实、阴阳偏胜,结合食物的五味、四气、升降浮沉及归经等特性来加以确定的。中医学在病人的饮食禁忌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并有系统的理论指导。根据中医文献记载,古代医家把患病期间所忌食的食物高度概括为以下几大类:

1.生冷冷饮、冷食、大量的生蔬菜果等。为脾胃虚寒腹泻患者所忌。

2.黏滑糯米大麦小麦等所制的米面食品等。为脾虚纳呆,或外感初起患者所忌。

3.油腻荤油、肥肉、煎炸食品、乳制品(奶、酥、酪)等,为脾湿痰湿患者所忌。

4.腥膻海鱼、无鳞鱼(平鱼巴鱼带鱼比目鱼等)、、蟹、海味(干贝淡菜鱼干等)、羊肉狗肉鹿肉等。为风热证、痰热证、斑疹疮疡患者所忌。

5.辛辣、姜、蒜、辣椒花椒韭菜、酒、烟等,为内热证患者所忌。

6.发物指能引起旧疾复发,新病增重的食物。除上述腥、膻、辛辣等食物外,尚有一些特殊的食物,如荞麦豆芽苜蓿鹅肉鸡头鸭头猪头驴肉等,为哮喘、动风、皮肤病患者所忌。

不同病证的饮食禁忌

倚床上病证有寒热虚实之不同,因此,在运用食物疗法时必须考虑病证的具体性质,遵循:“热者寒之”、“寒者热之”、“虚者补之”、“实 泻之”的治疗原则。

1.寒证治疗原则为益气温中、散寒健脾。宜食温性热性饮食物,忌用寒凉、生冷食物

2.热证治疗原则为清热生津、养阴。宜食寒凉性质的食物,忌食温燥伤阴的食物。

3.虚证治疗原则为补益正气。阳虚者宜温补,忌用寒凉;阴虚者宜清补,宜用清淡凉润的食物,忌用温热。一般虚证患者忌吃耗气损津、腻滞难化的食物。阳虚患者不宜过食生冷瓜果、冷性及性偏寒凉的菜肴食物;阴虚病人则不宜吃一切辛辣刺激性食物,如酒、葱、大蒜辣椒生姜之类。由于虚证患者多数有脾胃功能的减退,难于消化吸收,因比也不宜吃肥腻、油煎、质粗坚硬的食物,食物应清淡而富于营养为宜。

4.实证是指邪气盛实而言,如热证、寒证中都有实证,在虚证中也有正虚邪实的。饮食宜忌也要根据辨证情况标本兼治,或者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抓住主要矛盾才能配合药治而获良效。

服药饮食禁忌

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前人称为服药禁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在古代文献上有甘草黄连桔梗乌梅猪肉薄荷忌鳖肉,茯苓,鳖鱼忌苋菜鸡肉黄鳝,蜜忌葱,天门冬鲤鱼白术大蒜、李,人参萝卜土茯苓忌茶等记载。但对于这些内容不能绝对化,应灵活掌握,科学对待,有的内容有待临床进一步证实。

孕期和产后饮食禁忌

孕期和产后,母体处于特殊生理阶段,饮食调养有着重要意义。妊娠期,母体脏腑经络之气注于冲任经脉,以养胎元。此期母体多表现为阴虚阳亢状态,因此应避免食用辛辣、腥膻之品,以免耗伤阴血而影响胎元,可进食甘平、甘凉补益之品。对妊娠恶阻孕妇应避免进食油腻之品,可食用健脾、和胃、理气之类食物。妊娠后期,由于胎儿逐渐长大,影响母体气机升降,易产生气滞现象,故应少食胀气和涩肠类食物如荞麦高粱、番薯、芋头等。

中医学认为,“产后必虚”,产后多瘀。产妇多表现阴血亏虚或瘀血内停等征象。另一方面产妇还要以乳汁喂养婴儿。因此,产后的饮食原则应以平补阴阳气血,尤以滋阴养血为主,可进食甘平、甘凉类粮食、畜肉、禽肉和蛋乳类食品,慎食或忌食辛燥伤阴,发物、寒凉生冷食物。

以上就是中医关于饮食禁忌的综合介绍,患病期间如果对于病症不是很清楚,建议还是咨询医生,以防止不正确的饮食禁忌给身体带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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